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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实施细则

  根据《关于贯彻〈八师石河子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〉的实施意见》,结合我局实际,制定以下实施细则。

一、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

  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务职能、提高服务效率、完善政务形象的又一具体举措,对于维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 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具有重要意义。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。要按照师市政府的统一部署,遵循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总要求,认真、规范、有序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,推动税收各项工作在工作理念、工作方法、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。

二、加强领导,建立机制

 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,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,由局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。下设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,负责具体协调和实施,同时,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,分管领导具体抓,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,明确分工,责任到人。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: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;考核委负责考核;监察室负责监督;法规科、征管科负责文件清理;信息科负责技术支撑和上网;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。

三、健全制度,完善措施

  政务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,时间紧、任务重、要求高。为保证工作的实效性,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:

  (一)做到政务信息工作与网站改版工作的有机结合。

  (二)建立监督机制。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局季度和年终考核目标。每年对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一次总结,主要包括: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、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、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,以发现问题,及时改进。

  (三)明确工作责任制。各单位要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的一项工作内容,按照各自职责,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;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,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做到职责明确,责任到人;要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、查寻、办理、备案、统计等规章制度,做到程序规范,配合默契,运转有序。

  (四)严格依法办事。凡依法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,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,凡较为敏感的信息要慎重对待,严格按暂行办法程序履行审批手续,防止简单化、极端化操作。

四、工作任务和工作流程

  (一)制定试点工作方案。结合我局实际,研究制定工作方案,对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原则、内容、方法、步骤、程序、时限及组织领导等问题进行全面、详细的规定,作为我局开展试点工作的具体遵循,使整个试点工作得以顺利实施。

  (二)梳理信息。信息梳理是做好整个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,也是一个关键环节。我局的政务信息分为机构设置、政策法规、征管业务和其它四类,并分为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、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三大类。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。凡属拟免于公开的政务信息要说明免于公开的理由,由局领导小组审定,是否免于公开。机构设置的梳理由人事科具体负责;政策法规的梳理由法规科具体负责;征管业务由征管科梳理,结果报局领导小组审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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